丽水市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新建铁路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市政府拟征收岩泉街道枫树湾村、青林村、秋塘村,紫金街道水东村、河村村、黄坭丼村,联城街道凤鸣村、花街村、林宅口村、坛峡村、张村街村、青岗村、下林村(原后弄村)、张村街(原赵源村),太平乡吾古村(原枫柴村),老竹畲族镇后坑村、老竹村、周坦村,丽新畲族乡白岸口村、马村村、畎岸村、山村村、上塘畈村、咸宜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范围:西三环以东、中山西路以北、石太铁路以西、
岩泉街道枫树湾村、青林村、秋塘村,紫金街道水东村、河村村、黄坭丼村,联城街道凤鸣村、花街村、林宅口村、坛峡村、张村街村、青岗村、下林村(原后弄村)、张村街(原赵源村),太平乡吾古村(原枫柴村),老竹畲族镇后坑村、老竹村、周坦村,丽新畲族乡白岸口村、马村村、畎岸村、山村村、上塘畈村、咸宜村集体所有土地约91.2277公顷(1368.4155亩)(具体以红线图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征收范围:西三环以东、中山西路以北、石太铁路
丽水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岩泉街道办事处、紫金街道办事处、联城街道办事处、太平乡人民政府、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丽新畲族乡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拟征收范围:西三环以东、中山西路以北、石太铁路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1.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
2.户口的迁入、分户的;
3.房屋转让、交换、新(扩、改)建、析产、赠与、租赁、抵押、典当、装修等的;
4.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
5.变更房屋用途;
6.其他不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新建铁路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工程拟征收红线图1.rar
新建铁路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工程拟征收红线图2.rar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仅展示部分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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