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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卉: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新规有助提升青年人城市归属感
来源:中新经纬2021-11-26 14:53:39

  中新经纬11月25日电 题: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新规有助提升青年人城市归属感

  作者 黄卉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政府为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后,国内多个城市陆续发布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或征求意见稿。

  近日,上海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相比于其他城市,我们认为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在统筹管理、品质要求、租住标准等方面有诸多创新之处,对其他城市有一定借鉴意义。

  其一,意见提出,“市、区房屋管理部门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专项管理政策进一步从严管理。市、区房屋管理部门认定的单位租赁房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市、区国有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租赁住房用地投资新建的全自持租赁住房,由区房屋管理部门统一认定后,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我认为,意见将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等各类政策性房源全部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然后进行整体统筹管理,这一举措降低了城市的房屋空置率,全面提高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效率。

  其二,意见提出,“规范和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型设计。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适当配置三居室等大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全装修,并根据新市民、青年人需求特点,配置公建配套和商业配套设施,提升居住品质。”

  现阶段,城市居民的租赁需求不断走向多样化、品质化,家庭型租赁需求显现。以上政策从市民居住的实际需求出发,提升了租住品质的同时,也在不断促进更多的新市民、年青人持续融入居住社区,提升其对城市的归属感。

  其三,意见提出,“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项基本准入条件:一是在本市合法就业、在职工作;二是在本市存在住房困难,住房困难的面积标准原则上按照家庭在本市一定区域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确定。”

  从中可以看出,意见在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规定上,进一步明确了保障对象,优化了租房的准入门槛及租金要求。

  其四,意见提出,“面向社会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应当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

  政策提出在相同条件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与市场化租金相差不宜过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减轻目前市场上租赁企业的运营压力,有利于吸引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到保障性租赁住房事业中来。

  其五,意见提出,“支持引导中央在沪企业,市、区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供应。”

  此次意见明确了国资支持政策,并将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供应纳入国有企业考核评价范围,这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其六,意见提出,“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运营期限应当达到5年以上。”

  这个举措不仅给租赁企业留出了更多灵活运营的空间与时间,同时客观上也加大了保障性租赁房源的供应。(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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