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小学扩建工程项目选址批前公告
各有关产权人:
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小学扩建工程项目拟选址于大洋路学校西侧地块,拟选用地面积为6164平方米(详见附图)。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拟选址红线范围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天(自4月2日至4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对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于公告期内可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地址: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北苑路192号),联系电话:2668222。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告。
附: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小学扩建工程项目拟选址红线图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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