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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实验学校丽阳校区学区划分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莲都区人民政府2021-04-12 14:47:41

  市、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征求

  《丽水市实验学校丽阳校区学区划分方案(草案)》

  意见的公告

  草案中学区范围为:

  北苑路社区(花园路以东、人民街以南区域)、佳和社区(人民街以南、寿尔福路以西区域)、丽阳社区(寿尔福路以西、寿元街以北区域)、正阳社区(寿元街以北区域)、朝阳社区(万锦弄以东、寿元街往西至万锦弄以北区域)、天宁寺村(一村)。

  丽水市实验学校丽阳校区学区划分方案(草案)

  为适应教育发展需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相对就近入学,经前期基本情况调查和可行性论证,拟对丽水市实验学校丽阳校区进行学区划分,特制定本方案。

  一、决策目标

  1.科学划分公办学校学区,满足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相对就近入学需求。

  2.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缓解城区教育资源紧张压力。

  3.着眼学校未来生源承载能力,促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平而有质量发展。

  二、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

  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4.《丽水市区基础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13-2030)》。

  三、划分原则

  1.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校所在地理位置和办学性质,合理划分学区,保障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2.坚持“教育公平”原则。学区划分坚持公众参与,征求涉及社区(村)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保障教育公平。

  3.坚持“相对稳定”原则。根据学校规模和社区(村)适龄儿童学生数,测算学校生源最大承载量,提高未来规划的前瞻性,保持涉及区块内学区的相对稳定。

  四、学区范围

  北苑路社区(花园路以东、人民街以南区域)、佳和社区(人民街以南、寿尔福路以西区域)、丽阳社区(寿尔福路以西、寿元街以北区域)、正阳社区(寿元街以北区域)、朝阳社区(万锦弄以东、寿元街往西至万锦弄以北区域)、天宁寺村(一村)。

  五、其他说明

  1.本方案从2021学年起施行。

  2.本方案解释权归市、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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