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土资源网站获悉,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8日,公开挂牌出让莲都区碧湖镇2018(14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挂牌设出让底价)
挂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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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一)土地坐落:碧湖镇魏村
(二)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三)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餐饮用地40年
(四)土地出让面积:65661.12平方米(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分为A、B、C三个区块,其中B区块是公园与绿地,C区块是交通服务站用地。【地块总商业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14000平方米,其中餐饮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零售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2000平方米】
(五)容积率:1.8-2.0
(六)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七)起始价和保证金:起始价7800万元;保证金6300万元。
该地块实行带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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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
经莲都区人民政府批准,该地块用于莲都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农民异地搬迁公寓安置小区建设。
其中约45356.22平方米用地住宅、部分商业用房成后由莲都区农民新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限价回购,根据有关政策住宅部分以优惠价出售给指定安置户。
其余18742.9平方米及小区商业用户由受让人开发建设并自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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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竞价方式,竞买人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买人登录到系统后,进入到挂牌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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